各系部: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在温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意见》精神,深化产教融合,培育创新创业人才,树立典型人物,推动我市大学生高质量就业创业,经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开展温州市第三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温高校大学生(含2022届高校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典型人物要有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需展现当代大学生的责任与担当,创新创业事迹要真实,创新创业成果需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能为温州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二)本科院校所推荐人物必须是个人创业者或带领团队创业者,成绩突出、事迹感人,在科技创新或社会服务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可重点推荐。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社保局
承办单位: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四、活动安排
(一)高校推荐
1.根据通知要求,请各系按照评选范围和条件,积极推荐创新创业典型人物参选对象,各系至少推荐1人。
2.参选对象要填写《温州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人物推荐表》(附件2),并附事迹材料及工作照或生活照1张(JPG格式)。事迹材料要求自拟标题、以第三人称撰写,文字表达准确、鲜明、生动,字数约2000字。
3.有关材料以各系为单位,于5月18日前统一发送压缩包至邮箱:rjsczx@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注“所在系名称+典型人物”字样。联系人:蒋同学,联系QQ:1064267077。苏老师13868889328/669328
(二)专家评选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各系报送的典型人物参选对象相关材料进行评选,择优评选出2名温州市第三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人物赴温州市参评。
(三)表彰宣传
1.主办单位将于6月份举办温州市第三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人物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
2.获奖学生创新创业事迹将在温州高校及其他社会媒体进行宣传展示,同时将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学生事迹编印成册,印发给各高校学习参考。
各系要加强宣传发动,深入挖掘在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涌现的典型案例,认真梳理总结,积极做好筛选推荐工作。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部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