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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6日

 

位老师

为鼓励广大干部、教师积极深入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研究与实践,进一步提高研究的质量和水平,发挥课题研究成果对现实工作的指导作用,推动我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我将开展2023年度温州医科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学校党务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者,从事相关领域理论教学、研究人员,具备一定党建理论知识和研究能力的教职员工,均可申报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

2.课题负责人须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对所申报的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资料准备。应用性、对策性研究课题,提倡和鼓励多部门、多单位人员组成联合课题组。

3.课题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含两个)的课题。

4.课题负责人有主持校级及以上社科项目未结题的,不得申报。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题的市厅级及以上社科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课题。

二、选题要求

课题申请人须按照《温州医科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2023年选题指南》(见附件1)的要求进行申报。《课题指南》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研究重点,申请人可在相关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符合《课题指南》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的自选课题也可以申报。要结合温州医科大学实际,认真总结近年来温州医科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和作法,为学校进一步提升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水平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服务,助推学校双一流建设与高质量发展。

三、申报要求

1.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等同于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纵向科研项目,属于校级级别课题。

2.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等级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资助经费为5000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为2000元。

3.立项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自立项日起算。课题最终成果可以是著作、论文或调研报告,一般应正式出版、发表或经党委政府有关部门采用。课题到期未能及时结题的,可申请课题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半年,逾期仍未结项者,视情况要求其退还全部或部分课题研究经费。

4.结题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重点课题要求负责人要以我校为第一单位且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一篇,一般课题要求负责人要以我校为第一单位且第一作者身份在普通刊物上公开发表;结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要求有相关部门使用采纳证明或者领导批示(重点课题要求有厅局级以上相关部门使用采纳证明或者批示)。

5.本年度党建思政课题计划立项资助30项。申报课题由专家组进行评审、择优发文立项。课题负责人按要求完成课题,通过结题评审验收后,予以结题。课题成果未达到结题要求被评审为不合格的,予以撤题处理。

四、申报程序

1.申报者根据申报条件和要求填写《温州医科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申报表》(见附件2)、《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3)和《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

2.申报纸质材料(申报表一式1份,活页一式6份)7 14日前报送至同7A110室,申报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121687932@qq.com

 

联系人:叶阳阳

联系电话:86680222

 

 

教学科研拓展部

2023626

 

 

附件: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2023年选题指南.pdf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申报表.doc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4:2023年温州医科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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