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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7日

各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础研究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22号)、《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科金发〔2020〕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年度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遵循科研发展规律,坚持自由探索和需求牵引系统部署,深入实施“尖峰计划”,围绕“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和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领域,推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融通发展,全方位谋划基础学科人才培养,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资助机制,项目申请采取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审核推荐制。

二、受理类型

2023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按照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创新群体)、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重点项目、探索项目、联合基金五个类别组织申报,主要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等高能级平台开展科学研究。

(一)重大项目(创新群体)突出“应用牵引、突破瓶颈”和“瞄准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凝练重大科学问题,促进学科交叉融通(见附件1)。由具备主持省级以上(不含省级)跨学科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科研项目经历的项目负责人任学术带头人,组建以中青年科技人员为学术骨干的高水平交叉学科研究团队开展创新群体研究,原则上每个指南可自主确定3-5个重大项目开展跨学科研究。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分别担任项目负责人,学术带头人应有重点实验室等省级以上重大基础研究平台支撑,骨干成员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鼓励跨单位开展协同创新;项目负责人的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鼓励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等项目负责人任学术带头人,鼓励遴选35岁以下的青年科技骨干担任项目负责人。

(二)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归并整合纳入探索项目,在探索一般和探索青年基础上,增设探索公益类,聚焦医疗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现代农业、实验动物、分析测试等社会公益领域,加强应用研究和技术验证。未取得实验动物许可证单位的从业人员不得申报实验动物项目。

1.医疗健康。主要支持重大疾病防诊治与临床验证、中医防治与中西医协作机制、生殖遗传与康复护理、疑难未诊断疾病与免疫机制等公益性领域的新方法、新技术研究。    

2.生态环境。主要支持绿色低碳循环、海洋碳汇机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环境污染协同治理和生态补偿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资源绿色开发等公益性领域的新方法、新技术研究。

3.公共安全。主要支持社会治理与应急管理、重大复合灾害事故防治、生产安全风险防控、高发和新突发重大传染病防治等公益性领域的新方法、新技术研究。

4.现代农业。主要支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丰产增效、土壤修复与农田保护、动植物病虫害防控、智慧农业、食品营养与安全等公益性领域的新方法、新技术研究。

5.实验动物。主要支持实验动物标准种质资源开发、实验动物全过程可追溯、实验动物福利与伦理、人类疾病动物模型、实验动物及环境设施的质量控制与监测、实验动物机构安全运行等公益性领域的新方法、新技术研究。

6.分析测试。主要支持应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聚焦新材料、食品药品、生命健康、生态环境等领域开展样品前处理、样品分析、数据处理等公益性领域的分析测试新方法和新技术研究。

(三)省自然科学基金与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衢州市政府、浙江省水利厅、北京中卫生物科研转化研究中心、浙江省气象局等联合资助方设立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与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设立华东医药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引导和整合社会资源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解决相关领域、行业、区域和企业创新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见附件2)。

三、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至第十六条相关条件和申请通知有关要求。

(一)聚焦重点领域。围绕三大科创高地和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领域申请数一般不少于80%。

(二)突出目标导向。基金重大项目(创新群体)、联合基金项目应对照申报指南中明确的研究内容或资助方向、绩效目标和学科代码等进行申报。

(三)积极培育青年科研人员。基金重点项目的申请人中应有一定比例为40周岁以下的科研人员;根据《2022年浙江省巾帼科技创新工作要点》(浙妇〔2022〕8号)有关要求,探索青年项目的女性科研人员申请年龄放宽到不超过40周岁;有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的二级单位应审核推荐一定比例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申请探索项目;探索公益项目的40周岁以下申请人比例一般不少于50%。

(四)实行限额推荐。基金重点、探索项目由各二级学院在择优遴选的基础上限额推荐。学校省基金重点、探索项目(实验动物项目除外)推荐限额为364项(较去年减少30%),探索公益(实验动物)推荐限额为14项。

1.仁济学院省基金重点、探索项目(实验动物项目除外)限额推荐3项。其中探索公益项目的40周岁以下申请人比例一般不少于50%。

2)重大、杰青、联合基金项目不计入单位推荐限额。

3)探索公益(实验动物)项目由仁济学院组织内部评审,并进行排序推荐2~4项,其中40周岁以下申请人比例一般不少于50%。

对于超额申请部分项目,学校将依据仁济学院历年省基础公益类计划项目立项资助情况、延期情况、结题情况及终止情况作适当的调整分配。

(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和保密规定。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涵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1.项目申报需要伦理审查(关于人的伦理)的项目,请各位老师于2022年8月3日前将相关材料汇总后提交至同仁楼7A110教学科研拓展部,逾期不予受理。校本部涉及人的伦理的项目,其中伦理部分的实验在附属医院实施的,需要有该附属医院的科研人员作为项目成员,项目立项后实施需通过医院伦理审核。各附属医院关于人的伦理由医院自行组织。

具体材料包括:

电子版:1.承诺书(附件3),2.审查表(附件4),3.项目研究方案,4.患者知情同意书样本。

纸质版:审查表(项目负责人签字),承诺书。

2.项目申报需要伦理审查(关于动物的伦理)的项目,请申请人全部在线上进行实验动物伦理申请,网址http://sydwzx.wmu.edu.cn/

1)动物伦理申请前,项目申请人需要登录账号,账号登录注册审核等事宜咨询任晓丽老师(联系电话645799)。

2)项目申请人登录账号后进行伦理申请,填写相关内容之后等待审查。动物伦理审查需要动物中心初审、兽医主审、伦理委员会终审3个步骤,每个步骤都需要一定的工作日;动物伦理申请事宜咨询朱加银老师(联系电话664500),兽医事宜咨询张徐非老师(联系电话13968902894)、吴港老师(联系电话13738725585)。

3)动物伦理审核最终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动物伦理证明内容,打印后交由实验动物中心统一盖章生效。

特别注意:由于动物伦理申请审核的全部流程,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所有申请动物伦理的人员,务必于8月5日前,在线提交完成,逾期概不受理。

(六)强化科研诚信。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浙江省科研诚信失信数据库。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网络申报。2023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请人请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网络申报(网址:www.zjzwfw.gov.cn/zjservice/item/detail/index.do?impleCode=ff8080815d551320015d58a5a2f200222331001216001&webId=1),点击“在线办理”,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申报项目。申报须知请参看https://zjnsf.kjt.zj.gov.cn/portal/detail.html?typeid=2018915&postid=996118987496488960。

(二)审核推荐。由各二级单位做好项目申报的服务指导,并对项目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上报工作。

(三)填报时间。本次网上申报从2022年7月20日开始,项目申请人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8月12日16:00。各位老师请注意:由于学校限制申报,学院需组织专家评审,请务必在8月12日之前在系统里完成提交,学院下载系统里的申报书组织专家评审。请申请人妥善安排申报时间。

四、省基金办及相关单位咨询方式

1.依托单位管理

胡禾,0571-88867816

2.信息管理系统支持及会员注册

郑圣彪、高敏,0571-85214970、28170882

3.政策咨询

陈文强、陈心怡,0571-86964972、28170886

4.学科咨询

工程与材料科学:刘君,0571-85119257

李金霞(协管材料科学),0571-85117948

孔宇豪(协管工程科学),0571-28178386

信息科学:宣晓冬,0571-88217337

顾欣星(协管信息科学),0571-28170885

化学科学:顾欣星,0571-28170885

生命科学:李金霞,0571-85117948

医学科学(药学):徐敏,0571-88212789

医学科学(医学):钱昊,0571-88212603

数理科学、管理科学:尤卫军,0571-87353861

地球科学:叶璟,0571-28170887

5.探索公益

陈文强,0571-86964972

6.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

基金办:李金霞、刘君,0571-85117948、85119257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李青,0571-56628151

衢州市科学技术局:晏青,0570-3047307

浙江省水利厅:陶洁,0571-87826556

浙江省气象局:刘洁,0571-87070822

北京中卫生物科研转化研究中心:王晶晶,0571-85333229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金美英,0571-89908852


学院联系人:叶阳阳;电话:86680222/19884682125;邮箱:121687932@qq.com;地址:教学科研拓展部(同仁楼7A110)

附件:

1.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指南(创新群体)

2.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项目指南

3.温州医科大学科研项目伦理承诺书

4.温州医科大学伦理委员会审查表

教学科研拓展部

2022年7月17日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指南(创新群体).doc

附件2+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项目指南.doc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科研项目伦理承诺书.docx

附件4:温州医科大学伦理委员会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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